"宗教對社工專業的影響"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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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政府與民間共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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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業:由少數人兼任或專任.
 
*慈善事業:由少數人兼任或專任.
 
*社會工作:號召大眾參與,建立專業人員體系.
 
*社會工作:號召大眾參與,建立專業人員體系.

於 2007年1月20日 (六) 14:59 的修訂


社會福利(social welfore)一詞雖於二十世紀以後才漸為普遍使用,但其概念及措施之實施卻起源甚早. 在西方元為"宗教性的慈善舉措",在我國則以仁愛思想為濫觴.

宗教宣教的宗旨

民間宗教機構所提供的社會服務

社會福利的主旨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將社會福利定義為 "我國社會福利係以傳統文化之仁愛思想及民生主義思想為基礎,針對社會現實與未來變遷,並配合社會資源之運用, 所推行的各種政策與措施;其目的在於預防、減輕、或解決社會問題,進而增進個人、家庭、團體、及社區的福祉, 以提昇民眾生活品質,並促進國家建設的整體發展."



社會工作的種類及範圍

結論

綜觀社會工作與慈善事業之不同,可用下列幾點來比較(張庭,社會工作大意,2001)

(一)基本觀念之不同:

  • 慈善事業:基於個人的同情心與人道觀念或個人對於宗教的信仰,給予財務的施捨、貧病傷殘的救助或失業無依者的服務.
  • 社會工作:認為人人有生存與工作的權利,社會對於每一個人的生活與生存均有保障與扶助的義務.

(二)工作方法之不同:

  • 慈善事業:認為所有人皆可從事.
  • 社會工作:強調科學知識與科學看法.

(三)工作範圍之不同:

  • 慈善事業:社會上之少數不幸者,多屬消極性的救濟事業.
  • 社會工作:社會上任何有問題的個人或社會的一般人民,多屬積極性的福利事業.

(四)在合作上:

  • 慈善事業:各自為政.
  • 社會工作:政府與民間共同經營.

(五)在人員上:

  • 慈善事業:由少數人兼任或專任.
  • 社會工作:號召大眾參與,建立專業人員體系.

====(六)在功能上:====  

  • 慈善事業:診治、預防、促進的個別功能.
  • 社會工作:診治、預防、促進的綜合功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