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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婦女'''在社工員的協助之下盡量能使他們可以獨立自主及復原的過程之中,社工員通常扮演著關鍵的角色。「無論是提供緊急庇護或後續追蹤服務過程,社會工作人員主要扮演的角色與功能,包括:協助診斷、提供社會資源與庇護服務、協助進入庇護中心及填寫控訴單、進行生命威脅之評量、提供社會支持團體資源給留在社區的受虐婦女、無論何種選擇都應該協助受虐婦女發展出一套安全計畫。」(婚姻暴力的發展路徑與模式:台灣與美國的比較。http://sowf.moi.gov.tw/19/quarterly/data/101/25.htm) 4 有用心,但首句不合格。 最大的問題在於,題目「受虐婦女之危機處遇」有點不明。 我本來以為你們要寫社工員要怎麼對受虐婦女做出危機處遇, 但你們在第一段寫的就是受虐婦女在危機中要如何處遇。 不能說你們寫錯,但最少寫的時候不很聚焦。 ==受虐應變措施== ===第一次被毆打時=== *'''保護自己''':通常先生毆打妻子時,大多都是用手推、腳踢甚至用皮帶抽打、用刀子戳,此時要先保護自己的頭部、臉部、頸部、胸部還有腹部,避免受到致命性的傷害。 *'''大聲呼救''':家暴的丈夫,通常都會理智不清,這時候不要動手跟他一起打架,要保持鎮定,千萬不要用說話來刺激他,並且找機會向鄰居大聲呼救,以尋求幫助,若無法找到機會,可以用小紙條丟到比較會有人經過的地方,寫上求救的訊息。 *'''快點避開''':趁丈夫不注意時,或出門後,趕緊逃離現場,尋求朋友、親戚鄰居或是附近有處理家暴的機構尋求協助。 *'''去找警察''':找警察出面制止或是打電話到婦女機構尋求幫助。 **如果求助警察,但卻以家務事拒絕不處理的時後,該怎麼辦? 可以堅持要求警察必須為妳備案或者準許妳留在警局裡,以保護自己的安全,才能方便連絡相關的人員協助妳,如果警察沒有提供任何協助,可以記住警察的名字、臂章號碼、報案的時間,再打警政的服務電話:080032888 申訴。 ===丈夫有習慣性毆打時=== *'''聯絡婦女機構''':例如婉如專線、台灣省婦女協會...等。 *'''準備一個隨身包''':裡面最好要有身分證、結婚證書、存款簿、個人印章、盥洗衣物、現金還有房地契..等。一但又發生家暴,可以拿了就走。 ===若不幸被打後要如何?=== *'''去醫院驗傷''':最好到公立醫院驗傷,因為比較不會遭受拒絕,驗傷單有分甲種跟乙種,這兩種都可以,還可以拍照存證。 *'''向警察報案''':可以請警察填寫「員警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這樣一來,若要上法院訴求,可作為佐證。 *'''保留證物''':丈夫所破壞的身上衣物、去醫院檢查的驗傷單還有丈夫使用的兇器,都可以保留起來。 *'''向機構求助''':經由機構裡的社工人員輔導,可以了解下一步該怎麼走,也可以藉由社工人員的幫助,慢慢的走出陰霾。 ==社會工作處置對受虐婦女的介入== ===受虐婦女治療工作重點=== 首先要注意到婦女的安全問題,所以提供一個庇護中心才是處置的第一步驟。治療的重要工作有:。(婚姻暴力-理論分析與社會工作處置,民84) #提供安全的場所。 #協助其在學習如何與人有親近關係。 #建立一個支持性之社會系統網絡。 #建立婦女的信心,敢於在信任他人,而專業工作者則提供一個角色學習模範。 ===受虐婦女三種行為模式之介入=== 每個受虐婦女有所差異,所以介入也不同,當一個婦女受到虐待趕緊尋求協助時,剛開始的行為模式就會明顯的不同。在臨床工作上發現,行為模式可以被歸類為三種: #'''被動-迎合''':這類的受虐婦女話不多,比較安靜以及很有禮貌的,會發現大部分的情況是沉默的。如果建議她們離開施虐者的話,她們會同意,但是可能下一次就不來了。這樣的案主應該把重點放在如何去協助她們紓解情緒及自我表露。彼此之間的關係如果建立好了之後,可以利用練習、改變來幫助她們走出陰霾。最重要的是,對這類型的案主要有耐心,要一直鼓勵她們,而且要提供一個讓她們覺得有安全感的環境。 #'''處理-生氣''':這類的受虐婦女屬於較衝動的,常因為問題沒有馬上得到解決,可能在一天之內打很多通電話給工作員,甚至會換掉很多工作員。這類型的個案,最好的方法就是以面對面的方式來處理,並且一起討論,告知他這樣的行為是沒有用的。可以教導這的婦女如何處理問題,而不是一昧的生氣,還能鼓勵她參與一些團體,可以在團體之中學習如何善待自己。 #'''斷然型''':果斷處理受虐關係,是這類型婦女的特徵。社工員可以提供他們各種有關的資料,例如繼續停留受虐關係對小孩的影響或者是相關的法律資訊...等。 ===三種介入模式=== #危機介入:可以在有時間限制或者是緊急性需要的時候,那些危機專線就派的上用場。例如在半夜時受虐的婦女需要求助,接線生的反應必須要很快,要讓婦女可以感受到被支持的感覺。 #女性主義治療法:這種支持性團體,會讓那些受治療的受虐婦女感受到公平的對待還有肯定自己是有能力的還有責任能為自己做打算,工作員同時也會分析整個社會對女人不公平的例子,例如將女人應該有的財產全都當成式男人的行為是不正確的...等等。這樣的分析動作,可以讓被受虐的婦女明白自己並不是應該被虐待,不需要自責,能讓他們克服罪惡感,並了解自己的生氣只是自然反應。 #其他可以選擇的方法:「這些模式包括個別性之自我探討治療(individul insight-oriented therapy)、團體治療與行為治療等。」(婚姻暴力-理論分析與社會工作處置,p.134)。讓受虐婦女先做幾次個別治療之後在來做團體性治療,這樣會比較好。 ==法律上的保護== ===保護令=== *保護令的種類: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可分'''暫時保護令'''跟'''通常保護令'''。 *保護令的內容: # 禁止傷害被害人。 # 禁止騷擾被害人。 # 加害人必須搬出目前住居所,以及禁止處分不動產。 # 加害人必須遠離被害人的住居所。 # 汽車、機車的使用權以及其他生活上的使用權(包含教育)有權負責交付。 # 規定加害人對未成年子女相見的方式,緊急狀況時得禁止見面。 # 加害人必須給付被害人目前住所的租金還有子女的扶養費。 # 加害人必須給付被害人或者是家庭成員較特殊的所有應付的醫療費用。 # 加害人必須接受心理輔導、精神治療..等處遇計畫。 # 加害人必須支付一定的律師費用。 # 加害人要遵守其它保護被害人或者是保護特殊的家庭成員之命令。 ===如何申請保護令=== *聲請'''通常保護令''':填「'''民事通常護令聲請書狀'''」然後向法院聲請。可向被害人的住所地、加害人的住所地或者是家暴發生地附近的法院聲請即可。 *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填「'''民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即可向法院聲請。 *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這由檢察官、警察機關,以口語化、書面或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即可。 ==參考文獻== *惡意的侵入。Elizabet'n A .Stanko,(書泉,民88)。 *婚姻暴力-理論分析與社會工作處置。周月清,(巨流,民84) *華人徵信聯合網。(無日期),民國96年6月24日擷取自http://www.mydetect.org.tw/law02009.htm *婦女論壇-人身安全,認識婚姻暴力。(無日期),民國96年5月30日擷取自 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safety/safe_mar.htm *婚姻暴力的發展路徑與模式:台灣與美國的比較。(無日期),民國96年7月9日擷取自http://sowf.moi.gov.tw/19/quarterly/data/101/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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