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介入途徑"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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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事件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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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態危機是由外在環境引發的,大多數的事件是不可預期和突發的,例如:天災、人禍、疾病、親密關係的突變、親人或摯友意外死亡或自殺等,影響程度則依個人對事變的感受及看法而有所不同。
 
事態危機是由外在環境引發的,大多數的事件是不可預期和突發的,例如:天災、人禍、疾病、親密關係的突變、親人或摯友意外死亡或自殺等,影響程度則依個人對事變的感受及看法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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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危機不同類型的差異性,Okua(2000)把危機的類型分成以下六種:
 
另外,根據危機不同類型的差異性,Okua(2000)把危機的類型分成以下六種:

於 2013年11月17日 (日) 08:04 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3版本



危機介入途徑(Crisis Intervention): 所謂的「危機」,可以被定義為個人對事件的感知或對情境的經驗成為其無法忍受的困難,並且無法以慣用的解決方法或應付機制來減低壓力,因而妨礙個人的日常生活,甚至影響其功能。危機又分為兩種,分別為成長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和事態危機(situational crisis)。(鄭鳳萍,2008)「危機介入途徑」是社會工作者用來做為協助案主的一種短期處遇模式。其為一種緊急的心理照顧,目標是在幫助在危機情境當中的案主能恢復生、心理及社會的功能,以及讓心理創傷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4 定義可再簡化一些,引註不清、參考文獻格式不對,內容請加油!

基本概念

危機的定義

每個人、家庭、團體甚至組織,在一生當中難免都會遇上一些危機事件(hazardous event)。而「危機事件」係指那些導致危機發生的主要問題、或者是一系列的難題。 危機可能是一個挑戰、失去、威脅或創傷性事件。James(2008)為危機下了一個定義,認為危機是知覺某一事件或情境,超出其個人的資源或因應機制,產生無法忍受的困境。因此,危機無法避免有主觀的因素存在,某個事件或許造成某人認知為危機,但對有些人而言,卻是可處理的。因此,對於不同的人口群體,危機狀態的威脅可能有所不同,也可能造成不同潛在的傷害性。

危機反應

危機事件的類型

危機的類別可簡單分成兩種:

一、成長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

成長危機是指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都需要達成某些成長任務,在達成這些成長任務的過程中若是遇到阻滯、壓力或困擾時,便會出現成長「危機」。根據艾瑞克森(Erikson)的成長理論,不管是青少年期或成年期,可能都會需要面對一些發展危機,發展的危機有以下幾種: (1)青少年期(12-18歲):青春期的變化、尋找自我、學業、朋輩關係、前途方面等。 (2)成年期(18-34歲):工作、擇偶、結婚、懷孕、父母親角色、子女管教方面等。

二、事態危機(situational crisis):

事態危機是由外在環境引發的,大多數的事件是不可預期和突發的,例如:天災、人禍、疾病、親密關係的突變、親人或摯友意外死亡或自殺等,影響程度則依個人對事變的感受及看法而有所不同。


另外,根據危機不同類型的差異性,Okua(2000)把危機的類型分成以下六種:

1.危機會出現於個人缺乏做決策需要的資訊時。

2.危機會出現於預期生命轉變的事件中:規範性生命或發展事件中,像是結婚、離婚、改變生涯、進入生命不同階段等等狀況。

3.危機會出現於創傷壓力時:環境或無法自己控制的事件,強加在身上的一種處境,可能導致個人完全被其情緒所影響。例如:未預期的死亡。

4.成熟性─發展性危機:重要的轉捩點、生命週期的過程當中,有重大發展性變化時,危機就可能會出現。例如:青少年離家、少年的認同與獨立。

危機平衡模式的主旨

理論架構

危機介入途徑的理論體系主要是建立在心理動力以及自我心理學的理論之上。首先將這個理論運用在社會工作的實務工作上的是雷波特(Lydia Rapoport,1970),雷波特整合了自我心理學和其他社會科學的知識,運用於社會工作的實務當中,他認為這個理論對於社會工作專業而言,不單只有適用於個人和家庭,也是用於一群人。危機介入途徑的主要處理對象是實際生活上適應狀況有困難的個人和家庭,因此工作者必須即時並用明確且敏銳的方式介入。

雷波特將心理動力運用於危機介入,並主張危機介入可以分成兩個主要的層次

第一個層次:工作者的主要目標

1. 先緩和案主症狀

2. 使案主恢復或增進前一級的功能

3. 協助案主了解形成危機的原因

4. 幫助案主建立家庭和社區的支持系統

第二個層次:能協助案主將經歷和過程中學到的處理方法,建立其新的應變能力

1. 協助案主了解現在危機與過去危機之間的衝突和關聯性

2. 開始新的思考及處理方式

危機介入途徑之目標

危機介入的步驟與工作原則

步驟

第一階段:定義問題

社工員處於危機情境時,必須要決定危機的獨特意義和案主的嚴重性。

第二階段:確保安全

第三階段:提供支持

第四階段:檢驗各種可能的選擇

第五階段:研擬計畫

第六階段:取得承諾

工作原則

1.為一種短期、有時限性的處遇模式,強調即時接案處理

2.儘速和求助者建立專業關係

3.助人者的角色是積極的,且主動採取行動

4.分析和評量危機可能的內在動力因素

5.幫助案主注入希望,使其看到希望

6.確立協助的重點和達成的目標

7.提供案主實際的資訊和實質的支持

8.重點在於解決問題和減緩症狀

9.善用週遭的社會資源(包含人力、物力、財力等等)

10.鼓勵受助者表達內心的感受,呈現症狀及憂慮

11.盡可能早期支持和介入,以恢復其功能,培養自我獨立

優勢與限制

文獻參考

  • Dean H. Hepworth等著;曾華源等譯,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台北市,新加玻商聖智學習,2012
  • 潘淑滿,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心理出版社,2000
  • 謝秀芬,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市,雙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