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之替代性服務"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012 (對話 | 貢獻) (→壹、收養) |
|||
行 1: | 行 1: | ||
− | + | 定義不用開一個標題來寫,在首句寫就可以了。 | |
請參考[[如何寫出好條目]]。 | 請參考[[如何寫出好條目]]。 | ||
我如果沒記錯,你們在收養、寄養及機構安置,是要另開頁面來寫的吧?有誤解要跟我說。 | 我如果沒記錯,你們在收養、寄養及機構安置,是要另開頁面來寫的吧?有誤解要跟我說。 | ||
行 5: | 行 5: | ||
有訪問的話先把訪問大綱放上來(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 | 有訪問的話先把訪問大綱放上來(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 | ||
==壹、收養== | ==壹、收養== | ||
+ | [[收養]] | ||
+ | |||
==貳、寄養== | ==貳、寄養== | ||
==参、機構安置== | ==参、機構安置== | ||
==肆、參考文獻== | ==肆、參考文獻== |
於 2007年5月20日 (日) 16:01 的修訂
定義不用開一個標題來寫,在首句寫就可以了。
請參考如何寫出好條目。 我如果沒記錯,你們在收養、寄養及機構安置,是要另開頁面來寫的吧?有誤解要跟我說。 另,雖然關係密切,但出養不是「替代性服務」哦! 有訪問的話先把訪問大綱放上來(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