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之替代性服務"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012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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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雖然關係密切,但出養不是「替代性服務」哦! | 另,雖然關係密切,但出養不是「替代性服務」哦! | ||
有訪問的話先把訪問大綱放上來(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 | 有訪問的話先把訪問大綱放上來(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 | ||
− | ==''' | + | =='''壹、收養'''== |
− | ==''' | + | =='''貳、寄養'''== |
− | ==''' | + | =='''参、機構安置'''== |
− | ==''' | + | =='''肆、案例參考'''== |
− | ==''' | + | =='''伍、機構訪問'''== |
− | ==''' | + | =='''陸、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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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5月4日 (五) 15:54 的修訂
定義不用開一個標題來寫,在首句寫就可以了。 請參考如何寫出好條目。 我如果沒記錯,你們在收養、寄養及機構安置,是要另開頁面來寫的吧?有誤解要跟我說。 另,雖然關係密切,但出養不是「替代性服務」哦! 有訪問的話先把訪問大綱放上來(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