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少年福利法對兒童虐待處理之影響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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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必有因,法定必有需。軍人打仗要依據,警察逮人要依法,社工人員要介入社會問題,也需要有法源依據方能合法、合理的正當介入。如家庭暴力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有性侵害防制法。青少年、兒童問題則有兒童少年福利法(簡稱兒少法)。以下將探討兒少法與兒童虐待之間的關係。

兒童少年福利法的由來

兒少法的前身係兒童福利法和少年福利法,在兒福法和少福法中,兒童的介定年齡是十二歲,但年齡並不合適做為評估兒童少年的需求與問題的依據,且會使12歲之兒童脫離兒童福利法的規範,並中斷原本的安置、輔導或保護工作。突如其來的轉變對兒童並非好事,且分開立法對資源的使用不免有重疊、濫用之虞。故於92年修法,將兒童福利法和少年福利法整合,以期能夠保護兒童少年的最佳利益,此即今日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我國兒童及福利的意義與種類

(ㄧ)意義

兒童及福利係是為了促進18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的福利或措施而言。 兒童及少年的福利,都是圖謀其身心健全成長所提供的家庭與社區服務,不過兒童福利方面較強化正常人格發展和以提升生活福祉為目的,所以在福利本質上較注重「保育」、「養育」的福利服務,而少年福利方面較強化心理、行為輔導,以解決維生問題為目的,所以較重視「教化」、「防患」的福利服務。(江亮演著 民93)

(二)種類

不管是兒童或少年,依其需求類別可分為:

  • 支持性福利服務

包括兒童及少年諮商及心理衛生(輔導)服務網路之建立;鼓勵父母使其幼年子女能成長於家庭;對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建立早期通報系統,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低收入戶及遭受意外事故兒童及少年救助等。

  • 補充性福利服務

包括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之生活補助,如就學、就醫、職訓,以及因經濟因素而過早進入就業市場之防止等;單親兒童及少年、未婚媽媽及其子女之輔導服務與救助;托嬰、托兒及托育服務之提供與督導等。

  • 替代性福利服務

包括棄兒、無依兒童、遊童及流浪少年之收容與寄養,受虐兒童及少年之庇護性安置、寄養服務、收養制度、育兒機構及中途之家功能之促進與發揮等。

  • 保護性福利服務

包括積極地促進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之措施及消極地防止虐待事件之發生、失蹤兒童、少年之協尋;對兒童、少年不當役使或引誘,以及非法綁票或質押行為之禁止等。(江亮演著 民93)


其次,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事業來分者,可分為下列三種類型:

  • ㄧ般性兒童及少年福利

其對象為18歲以下的全體兒童及少年,其措施包括婦幼衛生保健、兒童及少年保健醫療、托育、兒童及少年康樂娛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兒童及少年與家庭諮商、兒童及少年保護等服務。

  • 不幸兒童及少年福利

對象為低收入戶之子女、棄嬰棄兒或失依兒童及少年、受虐兒童及少年、未受妥善照顧之單親家庭子女、失蹤兒童、少年等。其措施包括家庭補助、就業津貼、協尋、寄養收養及教養、受虐兒童、少年保護以及醫療服務。

  • 特殊兒童及少年福利

對象為身心障礙、智能異常、資優、行為異常、自閉症、過動兒及偏差行為兒童、少年以及一遭意外事故之兒童、少年等。其措施包括收養、收容等安置、安全教育、醫療保健、保護、心理輔導、補習教學、親職教育、家庭教育、特殊教育、行為矯治、資優生跳級升學及才藝教育、自閉症之輔導、過動兒教育與輔導、中輟生以及兒童、少年追蹤輔導等服務。(江亮演著 民93)

兒童少年福利法要點及特色

  • 整合資源:將原本兩法所需的輔導、福利工作、人力與資源統合運用,並對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提供一體的服務,以保障其最大利益。
  • 兒童少年的身分權益保障:規定接生人必須於孩童出生七日內向戶政和衛生單位通報出生資料,另外對於兒童少年的收養也有相關規定,以保障出養人、收養人及被收養人三方之權益。
  • 充實保護措施:將保護措施分為「一般性保護」和「強制性保護」,前者是透過初期預防 輔導和兒童少年的一般性保護,後者則是對受虐或其他需要政府介入家庭的個案提供強制性保護,以維護兒童少年之權益.『席晴懿(無日期)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面面觀 行政試訊第六期2003年9月,取自http://www.exam-point.com.tw/htm/kp/00006/b01.pdf』

兒童少年福利法對兒童虐待之影響

圖像:beat.jpg


(表格來源: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受虐人數分析(95年版)【資料檔】。台中市:內政部兒童局


兒少法係於民國92年修訂完成,然而從上表可以發現,受虐人數在92年後大幅度的上升,這並非兒少法法律效果不彰,而是此法的出現,使得兒童虐待黑數下降,許多原本不為人知甚至知而不報的虐待事件開始浮現台面。這也意昧著,有許多的受虐者正因為此法而受益,並得到政府的關心與保護。

參考文獻

  • 林勝義(2004)。兒童福利。臺北市:五南圖書。
  • 謝友文(1991)。給兒童一個安全童年。臺北市:牛頓出版。
  • Paula著,闕漢中譯(1999)。兒童青少年社會工作。臺北市:洪葉文化。
  • 李欽湧主編(1988)。兒童保護要論。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
  • 江亮演(2004)。社會福利導論。臺北市:洪葉文化。
  • 席晴懿(無日期)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面面觀 行政試訊第六期2003年9月。http://www.exam-point.com.tw/htm/kp/00006/b01.pdf
  • 兒童少年權益資訊網:http://www.cylaw.org.tw/index.asp
  •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