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聽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傾聽(listening)是團體工作者能夠進入個別成員或是整個團體所傳達的語言和非語言行為,並且由其中發覺重複出現的主題,以及由其中不一致的現象,發現成員的疑惑或痛苦。(Kenneth E.Reid,1977)

4 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嘗試著用自己的話說明
另,「soho世界同盟」並不是合宜的文獻
4
請移除標題,將定義的內容放到最上面
原則上我們不用 = = 做標題,而是用 == == 做第一層的標題
也許可以將「目的」往前排
文獻引用格式不正確,自己沒看過的文章不能放上去,要寫你看到的資料來源
文獻引用及參考文獻要對應到
請嘗試著用自己的話說明這個概念,文字重覆太多會有抄襲的嫌疑

目的

對一般人來說,傾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必須不加以自己的看法及觀點,無評價地聽案主說每一件事。目的分為以下三種(萬育維,1997):

  1. 有效的傾聽可以讓社工人員收集到評估和計畫的必要訊息。
  2. 讓案主感覺自在,減少緊張和焦慮,提高個人的安全感和希望。
  3. 專注的傾聽對增加案主的自我了解、自尊和問題解決能力有正面的影響。

步驟

如何可以表達積極的傾聽,Dan O'hair(1988)給了六點建議:

  • 停止說話(stop talking)
  • 聆聽重點(listen for ideas. for the point)
  • 引發問題(ask the questions)
  • 注意聆聽一些沒有預料的訊息(unexpected imformation)
  • 在未完全聽懂對方想表達真正意見之前,不要急著與對方爭辯()
  • 避免分心(avoid distractions)

內容大綱

身為社會工作者,傾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技巧之一,想要成為良好的傾聽者,不僅只用耳朵聆聽,也要運用自己的眼睛去觀察案主的非口語行為,例如:肢體動作、眼神等等,為了能有效地傾聽,社工員必須排除自己的立場、理念以及個人經驗,想像自己是一張白紙,沒有評論地聆聽案主所說的每一件事情,並且以同理心對待案主,切記不要太快下結論或提出解決之道,雖然在有生命威脅的情況下,緊急介入是有其必要性,但在一般情況下,鼓勵案主多說一些,慢慢地透露自己的問題,社工員可給與案主支持,協助他表達自己的想法,在判斷或下結論前,最好能有仔細及完整的傾聽。如同Shulman所說:如果問題可以簡單解決的話,案主就不需要社工人員的幫忙了(萬育維,1997)。

好的傾聽者會藉由下列方式來表示他們「全身投入」(黃怡慧,1992):

  • 正面鼓勵性的態度
  • 慇懃的坐姿(面對說話者)
  • 表現舒適而不懈怠的樣子
  • 點頭表示贊同
  • 精神集中,避免慌張混亂
  • 贊同談話者的感受
  • 看起來像個傾聽者


在傾聽的過程中,案主可能會有的行為及反應,以及社工員該如何避免的句型及問話方式,劉曉春、張意真(1997)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重複出現的主題

社會工作員必須要注意案主所述說的內容是否有出現重複的主題。當案主分享他們的經驗時,可能會重覆一些字眼、感受、表情與想法。

不一致

有時候,社工員在專心的傾聽當中,可能會發現案主一些不一致語言或非語言的行為暗示。在案主的表達與行為之間,可能存在不一致的現象,然而社工員面對這種情形,應有許多不同的選擇,可以處理案主所說的話或行為,或者強調兩者之間的矛盾。

非語言行為

在傾聽過程中,案主可能有一些非語言的暗示,例如:肢體語言,社會工作者可以透過傾聽來觀察案主的非語言行為,了解案主不同的反應,注意被表達的以及沒被表達到的分語言行為。

「為什麼」問句

對一個實務工作者來說,為什麼這個詞是被用來蒐集資料。但對一個團體工作者而言,「為什麼」這個詞可能表示不贊成,或是帶有評價、審問的意味。

概念查證

目的是澄清與瞭解案主所想要表達的內容。意思是說,將對方所說的話,理解後以自己的方式重新分段整理,再以自己的方式說出。加上自己的一些推理,並請對方加入自己的推論和做出回饋。

技巧

如何成為一位良好的傾聽者,可以用以下幾點技巧增加傾聽的效果及建立良好的專業關係(soho世界同盟,2005.11.14):

  • 消除內、外在干擾:排除心理與環境等因素,將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案主身上。
  • 鼓勵案主主動說話:引導讓案主提出自身看法,主動說話。
  • 觀察肢體語言:隨時注意案主肢體動作的改變。
  • 傾聽者避免中途插話:仔細聆聽,確認案主表達完後,再給予回饋。
  • 適度反應:重述案主說話內容,掌握說話重點。
  • 聽清楚關鍵字、各項暗示:注意力集中,尋找關鍵點、具體與疑問。
  • 回顧整理結論再表達:不要馬上做出回應,先思索一下再做出結論。


種類

  • 積極傾聽:專注聆聽,傳達與案主相同訊息。
  • 消極聆聽:在於聆聽,不給予答覆。

積極傾聽目的

  • 鼓勵案主說明
  • 更了解模糊和疑惑的內容
  • 向對方確認你瞭解他所傳達的訊息

積極傾聽時機

  • 傾聽者空閒時
  • 傾聽者主動關心
  • 案主問題複雜需要回覆
  • 傾聽者情緒自我控制穩定時

(張英熙,無日期)

結語

在日常生活中的「聽」與「傾聽」是不一樣的,社工員必須要去學習聆聽他人的心聲,本身也要用傾聽的技巧來協助成員溝通,那是一種自律行為的藝術。傾聽能表現對彼此的關心,讓對方覺得自己有價值,更因這一點注意裡面有真誠,有同理心,沒有容易被打敗的沮喪,更沒有容易被挑起的情緒。

當我要求你傾聽時,並且你開始建議,而不是要求我做什麼。 當我要求你傾聽時,開始站在我的立場,告訴我是什麼感覺。 案主要求傾聽時,先靜候一分鐘沉澱自己心情。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 Diane Bone著。吳怡慧譯(1992)。怎樣傾聽-溝通的第一步。台北市:麥田。
  • Kenneth E.Reid著,劉曉春、張意真譯(1997)。社會團體工作。台北市:揚智。
  • 張英熙n.d.傾聽取自,市立師範學院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 十種傾聽技巧(2005)。十種傾聽技巧。2012年07月07日,取自http://soho.icxo.com/htmlnews/2005/11/14/716456_0.htm

二、英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