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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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昱(2009)高風險兒童少年家庭風險產生類型與影響因素,東吳社會工作學報,20期,63-93。<BR> | 李旻昱(2009)高風險兒童少年家庭風險產生類型與影響因素,東吳社會工作學報,20期,63-93。<BR> | ||
鄭麗珍(2009)兒少保護社會工作,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BR> | 鄭麗珍(2009)兒少保護社會工作,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BR> | ||
− | Brearley, P.C.(1982)Risk and Social Work,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 + | Brearley, P.C.(1982)Risk and Social Work,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BR> |
+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13)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1010101(http://www.dosw.taipei.gov.tw/ ,下載日期102年11月3日)。<BR> | ||
+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13)高風險家庭篩檢通知處遇流程(http://www.dosw.taipei.gov.tw/ ,下載日期102年11月3日)。 |
於 2013年11月3日 (日) 08:41 的修訂
高風險(High risk)是指個人、家庭、社區或社會有很高的機率可能發生問題與危機,而風險是對未來抱持不確定及可能發生的機率。風險產生的類型可分為單一風險及二元風險兩種,單一風險主要是由家庭層面影響,二元風險則是由個人、家庭、社區、社會等多個面向影響,所以一個高風險的個案通常同時存在著各種風險事件。(李旻昱,2009)
風險的概念
「風險」是指有關造成未來長期傷害的可能性。(鄭麗珍,2011)這個概念以往被廣泛的用在經濟、保險、醫療等領域,近幾年才被引入社會工作領域。因此,在社會工作領域中,對風險的看法及運用並沒有如保險等領域普遍,累積的資料也較有限。最早提出將風險概念運用至社會工作領域的先驅人物是Brearley,雖然起初他在社會工作領域引入風險概念時,並沒有特別受到重視,但近年來,風險概念之於社會工作的發展已逐漸被強調。(Brearley,1982)
高風險之特性
目前台灣常運用高風險之領域
高風險家庭
家庭風險評估因素
-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同居、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有自殺風險個案,尚未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惟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請併通報當地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 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 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高風險家庭篩檢通知處遇流程
高風險少年
參考文獻
李旻昱(2009)高風險兒童少年家庭風險產生類型與影響因素,東吳社會工作學報,20期,63-93。
鄭麗珍(2009)兒少保護社會工作,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Brearley, P.C.(1982)Risk and Social Work,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13)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1010101(http://www.dosw.taipei.gov.tw/ ,下載日期102年11月3日)。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13)高風險家庭篩檢通知處遇流程(http://www.dosw.taipei.gov.tw/ ,下載日期10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