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偏差行為"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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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行為'''(delinquency),就是違反一般人適用的固定行為標準之行為。雖然,此一定義也適用於成人,但現在,當不成熟的青少年(十四歲以上、未滿二十歲)有了違反規範的行為時,其行為就叫作'''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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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background:#E0FFFF;color:black"|同學,已經是第十週囉,要注意一下您的進度吶~~<font color=red>注意</font>,請於三日內自行移除此通當,並於七日內進行改善,否則將影響您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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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違反刑責法律的行為,當然也算是偏差行為,但對於青少年而言,也有不適用於成人的個人行為標準。例如,對於青少年有不能喝酒、抽煙、超過深夜十二點不宜在外,要服從監護人的正當監督等特別行為規範,當他們違反這些規範時,也被被認為是'''偏差行為'''。
定義:青少年偏差行為在社會福利領域中,是指滿十二歲至未滿十八歲者發生不符合標準的現象,也就是指偏離常軌、標準、常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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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年12月2日 (六) 16:54 的修訂

偏差行為(delinquency),就是違反一般人適用的固定行為標準之行為。雖然,此一定義也適用於成人,但現在,當不成熟的青少年(十四歲以上、未滿二十歲)有了違反規範的行為時,其行為就叫作偏差行為

另外,違反刑責法律的行為,當然也算是偏差行為,但對於青少年而言,也有不適用於成人的個人行為標準。例如,對於青少年有不能喝酒、抽煙、超過深夜十二點不宜在外,要服從監護人的正當監督等特別行為規範,當他們違反這些規範時,也被被認為是偏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