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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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即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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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題目比較硬,要多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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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即公平==
 
==正義即公平==
每一個人都具有以正義為基礎,即使是社會福利整體也不能踐踏的不可侵犯性。因此,正義否認了為了一些人的更大利益而損害另一些人自由的正當性。正義不能允許為了大多數人的更大利益而犧牲少數。在一個正義的社會中,公民的平等的自由權利是不容置疑的;正義所保證的權利不能屈從於政治交易或對社會利益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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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個人都具有以正義為基礎,即使是社會福利整體也不能踐踏的不可侵犯性。因此,正義否認了為了一些人的更大利益而損害另一些人自由的正當性。正義不能允許為了大多數人的更大利益而犧牲少數。在一個正義的社會中,公民的平等的自由權利是不容置疑的;正義所保證的權利不能屈從於政治交易或對社會利益的計算。
 
(趙敦華著,1992,P.32)  
 
(趙敦華著,1992,P.32)  
在歷史演進中,建構「理想社會」是政治學家一直以來的目標,建構理想社會的基本前提是必須解決有限資源的公平分配問題,正義則是平衡資源分配或解決矛盾的行動原則。在這個原則操作之下,人類的自由與限制、平等與不公較能獲得均衡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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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歷史演進中,建構「理想社會」是政治學家一直以來的目標,建構理想社會的基本前提是必須解決有限資源的公平分配問題,正義則是平衡資源分配或解決矛盾的行動原則。在這個原則操作之下,人類的自由與限制、平等與不公較能獲得均衡協調。
  
 
==形式正義==
 
==形式正義==

於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50 的修訂

社會正義一詞,在不同時空有不同之意旨。一般而言,泛指平等、公正之統稱,包含了形式、程序和實質的正義。資源分配可以有差異,但人們「應得其所應得」、「在平等中獲得生存與尊嚴」。(蔡漢賢、李明政著,2004,P.3)

3 這題目比較硬,要多看書。

正義即公平

   每一個人都具有以正義為基礎,即使是社會福利整體也不能踐踏的不可侵犯性。因此,正義否認了為了一些人的更大利益而損害另一些人自由的正當性。正義不能允許為了大多數人的更大利益而犧牲少數。在一個正義的社會中,公民的平等的自由權利是不容置疑的;正義所保證的權利不能屈從於政治交易或對社會利益的計算。

(趙敦華著,1992,P.32)

   在歷史演進中,建構「理想社會」是政治學家一直以來的目標,建構理想社會的基本前提是必須解決有限資源的公平分配問題,正義則是平衡資源分配或解決矛盾的行動原則。在這個原則操作之下,人類的自由與限制、平等與不公較能獲得均衡協調。

形式正義

程序正義

實質正義

原初立場

正義原則

正義的制度

公民不服從

正義和善的一致性

批判社會正義

實踐社會正義的阻礙

參考文獻

  • 蔡漢賢,李明政著,(2004)。社會福利新論,松慧:台北。
  • 約翰.羅爾斯著 黃丘隆譯,(1990)。正義論,結構群:台北。
  • Arrigo, Bruce A,(1999)。Social justice/criminal justice,West/Wadsworth:Belmont,CA。
  • 林火旺,(1998)。羅爾斯正義論,臺灣書店:台北。
  • Elizabeth A.Segal, Karen E. Gerdes, Sue Steiner著 王順民等譯,(2007)。社會工作概論,湯姆生:台北市。
  • 趙敦華,(1992)。勞斯的正義論解說,西方文化: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