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629060 (對話 | 貢獻) |
CYUT9629060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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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26: | 行 26: | ||
====一般兒童==== | ====一般兒童==== | ||
*目的:幫助無依兒童有適當的保育及教育。 | *目的:幫助無依兒童有適當的保育及教育。 | ||
− | *施救對象:分為三種收容(1) | + | *施救對象:分為三種收容(1)父母雙亡(2)父母有一方,有死亡、失蹤、長期被關在監獄者,或是有殘障、長期的疾病。(3)流浪或是被遺棄的孩童。 |
*施救方法: | *施救方法: | ||
====殘障兒童==== | ====殘障兒童==== |
於 2007年12月23日 (日) 11:10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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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social assistance)是指對需要救助的人,讓國家或社會大眾來幫助。幫助無生產能力的人或是有生產能力卻受到困難的人,給於他們援助、扶助的措施。(江亮演著,1990,社會救助的理論與實務,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3 「社會救助」的內容及作法,比分發的類目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