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納" 修訂間的差異
CYUT9629007 (對話 | 貢獻) (→接納某人之真正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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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 | (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 | ||
− | 條目的定義,直接放在首句就好。 | + | 條目的定義,直接放在首句就好。 ( YES SI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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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定義還OK,「程序」命名怪怪的,但內容OK, | ||
+ | 「意義」很奇怪,是自己想的嗎?「目的」不用一大節的標題吧! | ||
+ | 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沒見到文獻引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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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30%;height:40px" border=0 align=left | {|style="width:30%;height:40px" border=0 align=left | ||
− | == | + | ==接納的程序== |
===方法=== | ===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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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和案主有良好又完善的溝通也是很重要的。可以更加了解案主所想表達的真正意涵、處境、立場和角色。 | 還有,和案主有良好又完善的溝通也是很重要的。可以更加了解案主所想表達的真正意涵、處境、立場和角色。 | ||
當然,個案工作者也在溝通的過程中,漸漸在接納案主。 | 當然,個案工作者也在溝通的過程中,漸漸在接納案主。 | ||
+ | |||
+ | 關鍵字 | ||
+ | |||
+ | *尊重 | ||
+ | *習慣 | ||
+ | *嗜好 | ||
+ | *原則 | ||
+ | *價值 | ||
+ | *溝通 | ||
===過程=== | ===過程=== | ||
接納的過程,是要將自已的經驗與情感和案主的經驗與情感清楚的分開來,不可以混為一談。 | 接納的過程,是要將自已的經驗與情感和案主的經驗與情感清楚的分開來,不可以混為一談。 | ||
− | + | 當自我情緒過度涉入個案,不管是案主還是工作者本身,對個案都是容易造成反效果的。 | |
+ | 要以專業的態度,試著去了解案主真正的感受,並且委婉的引導案主思考與表達對於本身問題的看法,而個案工作者也要適切的傳遞關切與協助的意圖。 | ||
+ | 提升與案主的溝通,一方面減除案主的不良反應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更能拉近對案主的距離。 | ||
+ | 進而達成一種疏通關係(rapport),就是一般所稱之的「專業關係」所說明的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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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釋疏通關係: | ||
+ | 有心理與社會兩方面的意義,從心理的角度來說,是指兩個人之間或一個領導者與他所領導之團體成員之間的一種和諧的、 協調的和相互有信心的精神表現。經常把疏通關係一詞用來形容治療者和病人之間,良好的疏通關係會使病人感到舒適和有保障,並且無猶豫的向治療表達病人本身最深一層的思想和情感。而疏通關係也是很重要的關鍵,因為病人必須感受到治療者對他的關懷、同情和了解。因此治療者從最開始與病人見面,表現都要是溫和的、友善的接納的態度。關懷鼓勵病人盡量表達自己,且協助他放鬆心情。 | ||
+ | 從社會學與人類文化學觀點來看,疏通關係則是指一個調查者與他的受試對象之間,一種具同情與和諧的工作上的關係。 | ||
+ | 疏通關係可以直接對研究者所蒐集的資料的正確性產生保障作用,也間接的對研究者發現和貢獻人類社會有助益。 | ||
+ | 疏通關係必須建立在研究者能使受試者相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會被洩漏導致傷害的形成。 | ||
+ | |||
+ | 關鍵字 | ||
+ | |||
+ | *情緒 | ||
+ | *專業 | ||
+ | *疏通關係 | ||
+ | *專業關係 | ||
===態度=== | ===態度=== | ||
行 26: | 行 58: | ||
對案主不但不能有反感或責備的意思,深入了解個案後,更是進一步的用一種同理心去處理各案。 | 對案主不但不能有反感或責備的意思,深入了解個案後,更是進一步的用一種同理心去處理各案。 | ||
換句話說,個案工作者要接受案主所面對的狀態,就是承認案主依然存在一種壓力的情境下,導致他的苦境只是部分解決或者都還沒解決,體諒那表現出的種種不穩定的情緒或者偏差行為。 | 換句話說,個案工作者要接受案主所面對的狀態,就是承認案主依然存在一種壓力的情境下,導致他的苦境只是部分解決或者都還沒解決,體諒那表現出的種種不穩定的情緒或者偏差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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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鍵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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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重 | ||
+ | *同理心 | ||
+ | *面對 | ||
+ | *承認 | ||
+ | *體諒 | ||
+ | *情緒 | ||
+ | *偏差行為 | ||
==接納的意義== | ==接納的意義== | ||
行 36: | 行 78: | ||
工作者會確認在工作中的角色,對於案主而言是種接納和關心的象徵,而不是一種主觀感情用事的競爭、抱怨、攻擊或退縮者。處理個案的期間,工作者也在自我認識和自律下客觀的了解和建立與案主正向的工作關係。這樣才能更接納個案本身和觀察更多相關的形成因素。 | 工作者會確認在工作中的角色,對於案主而言是種接納和關心的象徵,而不是一種主觀感情用事的競爭、抱怨、攻擊或退縮者。處理個案的期間,工作者也在自我認識和自律下客觀的了解和建立與案主正向的工作關係。這樣才能更接納個案本身和觀察更多相關的形成因素。 | ||
− | + | ||
− | == | + | |
+ | ==接納的最終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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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主接納了自我,而工作者也接納了案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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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參考文獻== | ||
− | *史密德 | + | |
− | *吳桁 | + | *史密德 著(1996) , 《接納-走出羞愧的陰影》 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 |
+ | *吳桁 著(1995) , 《快快樂樂做自己》 台北:宇河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
+ | *廖榮利 著(1986) , 《社會個案工作》 台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 | ||
+ | *潘淑滿 著(2000) , 《社會各案工作》 台北:心理出版社 |
於 2008年1月8日 (二) 13:43 的最新修訂
接納是無條件的對個人尊嚴與價值的尊重,但不一定要贊同或原諒他的行為,接納是助人關係中最基本的要素之ㄧ。 接納表現在社工員最真誠的關心、傾聽、了解案主的觀點。接納使得社工師了解案主的看法、鼓勵案主表達、發現案主改變和成長的潛力,並增強他的能力。 阻礙接納的因素有缺乏自我警覺、人類行為知識不足、偏頗的態度、不當的保證和盲目的贊同。 接納的目的是治療性的,一方面幫助工作者了解案主真實的個人,並且促使個案工作更有效。 另依方面幫助案主從防衛中解脫自己,這樣才能讓他感覺安全、面對自己、啟發自己以更切實的方法來處理自己的問題。 (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
條目的定義,直接放在首句就好。 ( YES SIR )
4 定義還OK,「程序」命名怪怪的,但內容OK, 「意義」很奇怪,是自己想的嗎?「目的」不用一大節的標題吧! 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沒見到文獻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