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關係"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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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關係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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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關係'''是指當案主遭遇生活適應上的困難,前來機構向社會工作員尋求協助,雙方即產生關係,這種關係的建立以一個特定的目標為基礎,是社會工作員與案主在互動過程中,一種情緒與態度交互反應的動態過程,所形成的一種雙向交流與互動的經驗。(潘淑滿,2000;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1985)
 
'''專業關係'''是指當案主遭遇生活適應上的困難,前來機構向社會工作員尋求協助,雙方即產生關係,這種關係的建立以一個特定的目標為基礎,是社會工作員與案主在互動過程中,一種情緒與態度交互反應的動態過程,所形成的一種雙向交流與互動的經驗。(潘淑滿,2000;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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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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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專案關係中最顯著的特徵,目的決定關係的內涵與特性,社會工作員與案主產生關係與專業性服務有關,是一種有目的的互動,以專業的目的和價值為基礎,這種有目的的互動關係包括三個面向:(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74]:P114-123;潘淑滿,[2000]:P181-186)
 
為專案關係中最顯著的特徵,目的決定關係的內涵與特性,社會工作員與案主產生關係與專業性服務有關,是一種有目的的互動,以專業的目的和價值為基礎,這種有目的的互動關係包括三個面向:(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74]:P114-123;潘淑滿,[2000]:P181-186)
===規範性目的(normative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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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性目的(normative purpose)====
 
根據社會工作員的角色與性質,明確的指出應該發展及建立何種關係,規範出可被接受與不可被接受的專業性質,決定工作員應如何對待案主,允許何種態度與行為是被期許的。
 
根據社會工作員的角色與性質,明確的指出應該發展及建立何種關係,規範出可被接受與不可被接受的專業性質,決定工作員應如何對待案主,允許何種態度與行為是被期許的。
  
===操作性目的(operationa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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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目的(operational purpose)====
 
用來改變或發展案主社會生活系統的健全,使個人有能力去擔負他所應負的職責,增強案主的社會適應能力,故關係的目的要能實際運用在真實情境中。
 
用來改變或發展案主社會生活系統的健全,使個人有能力去擔負他所應負的職責,增強案主的社會適應能力,故關係的目的要能實際運用在真實情境中。
  
===個人性目的(individua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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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性目的(individual purpose)====
 
每個人的問題和需求都不相同,關係的性質和動態性,亦隨案主而不同,亦是唯一性目的。
 
每個人的問題和需求都不相同,關係的性質和動態性,亦隨案主而不同,亦是唯一性目的。
  
==權威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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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或關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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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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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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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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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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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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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關係的基本原則==
==個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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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的之表達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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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控制之情緒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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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評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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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案主的自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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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案主的自我決定===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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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關係與朋友關係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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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關係與朋友關係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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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心理出版社
 
*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心理出版社
  

於 2007年12月18日 (二) 12:37 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專業關係是指當案主遭遇生活適應上的困難,前來機構向社會工作員尋求協助,雙方即產生關係,這種關係的建立以一個特定的目標為基礎,是社會工作員與案主在互動過程中,一種情緒與態度交互反應的動態過程,所形成的一種雙向交流與互動的經驗。(潘淑滿,2000;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1985)

4 注意編輯

專業關係的特質

目的

為專案關係中最顯著的特徵,目的決定關係的內涵與特性,社會工作員與案主產生關係與專業性服務有關,是一種有目的的互動,以專業的目的和價值為基礎,這種有目的的互動關係包括三個面向:(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74]:P114-123;潘淑滿,[2000]:P181-186)

規範性目的(normative purpose)

根據社會工作員的角色與性質,明確的指出應該發展及建立何種關係,規範出可被接受與不可被接受的專業性質,決定工作員應如何對待案主,允許何種態度與行為是被期許的。

操作性目的(operational purpose)

用來改變或發展案主社會生活系統的健全,使個人有能力去擔負他所應負的職責,增強案主的社會適應能力,故關係的目的要能實際運用在真實情境中。

個人性目的(individual purpose)

每個人的問題和需求都不相同,關係的性質和動態性,亦隨案主而不同,亦是唯一性目的。

權威和權力

關心或關懷他人

承諾和責任

接納與期望

同理心

真誠和一致性

清晰的溝通

情感轉移與情感反轉移

專業關係的基本原則

個別化

有目的之表達感受

有控制之情緒介入

接納

不批評的態度

尊重案主的自我決定

保密

專業關係與朋友關係的區別

參考文獻

  • 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心理出版社
  • 林勝義,(2003,社會工作概論,五南圖書出版
  • 李增祿,(2004),社會工作概論,巨流圖書有限公司
  • 謝秀芬(2006),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雙葉書廊出版
  • 林萬億、徐震合著(民72),當代社會工作,五南圖書出版
  • 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合著(民74),社會個案工作,五南圖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