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會工作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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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社會工作是指它在本質上是屬於社會工作的運用,而在功能上則是協助學生學習並且能夠適應現在與未來的生活能力,以能夠實現學校的教育目的。


學校社會工作之要點、方法

綜合梅爾(Meares,1977)、韓考克(Hancock,1982)等人的意見,並針對我國學校體系的情況,提出學校社會工作的重要工作項目如下(林勝義,1998):

1.協助學生處理所遭遇的困擾問題:學校社會工作剛開始發展的階段,首先是先針對有困擾問題的學生,並且協助尋求問題產生的原因,其次在針對所發生的原因來解決問題,然後在給予適當的處置。在學校的學生,他們的問題有各式各樣的,因此學校社會工作者必須集中心力,然後採用社會工作的方法,以幫助在教室裡或校園內有行為問題而被引介來的學生。

2.對教師提供諮詢服務:學校從事決策的時候,常常需要學校社會工作者提供相關方面的資料,例如青少年的就業率、少年的犯罪率、身心障礙相關方面的資料。學校社會工作者也可以對學校的人員提供家庭訪問的資料,又或者是社區支持機構及社區資源等諮詢服務。

3.對家長提供團體服務:如果有數個學生遭遇了相同的困擾問題,而且他們的家長也會有某些共同的需要,所以社會工作者可以對這些家長提供團體的工作,可以方便的能夠讓家長共同協助他們的孩子。

4.參與社區發展工作:學校社會工作在處理學生的問題並且協助學生的時候,不能夠忽視掉社區的影響因素,而且在擬定相關的處置方案的時候,也不能不設法爭取社區資源的支持,特別是那些社區熱心人士的協助。爭取社區的資源最直接又有效的途徑,就是參與社區發展工作。

5.擔任輔導團隊的聯絡工作:學校社會工作者常常擔任團隊的領導人員,並且負責輔導工作的規劃、聯絡、推動和評估的工作。(Skidmore,etal.,1994)

學校社會工作的方法:(林宗泰,民80)

1.個案工作:主要是針對學校中少數學習上與適應上有困難的學生和家長,以個別的方式來幫助他們,依據學生問題的性質和所需要的程度而有所不同,例如對環境的改善做協調的服務工作、以情緒的疏導方式來促進社會的生活功能、進一步修正他們一些不良的心理防衛,然後重新組合他們的人格,並且統合他們的能力來增強社會的功能。

2.團體工作:主要是針對學生、家長以及學校的贊助人等三方面的對象,透過團體工作的方法能夠使全體的學生,可以在班級中,學到成長過程中對於團體的態度與對社會有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並且能使學習上和適應上有困難的學生與家長,從團體的交互反應中,獲得處理遭遇到的困難和解決問題的途徑,是一種生活再教育的功效。

3.社區工作:主要是針對一群以及與學校有相關的社區領導人物代表,經由社區工作的方法,並且發現、組織與運用社區領導人才,使他們更能夠關心與幫助整個學校現在以及未來的發展,以結合他們的力量,讓學生們能夠更充份的獲得社區資源的服務。特別是在社區中特殊性質的社區與學校方案,則必須透過社區工作的步驟,才能有效的進行。

學校社會工作之功能

學校社會工作的功能:(陳月娥,民82)

1.能補救班級教學的缺點:現代學校的大量班級教學制的缺點,主要是忽視了個別的需要及生活的指導。忽視了個別的需要,難免會有天才貽誤與低能躐等的現象,忽視了生活的輔導,則是使得對於學生的偏差行為與情緒的問題上會日益的增多。學校推展社會工作的時候,社會工作者主要是採用個別諮商或團體討論的方式,引導學生找尋一種學習的順序與學科的平衡,然後幫助學生可以得到一些個別化與生活上的教育,所以學校社會工作能夠補救學校大量班級教學制度上的不足。

2.能增強學校家庭的關係:學校與學生的家庭之間的聯繫與社區機構之間的協調工作,常付厥如。因此,美國早年的訪問教師制度為了補救此一缺失而興起,演進至今,已經是學校對學生生活輔導工作中的一部份,而此一工作則能夠可以幫助學校與家庭及社區之間聯系功能的加強。

3.能適應現代社會需要:對於各級學校的教育工作當中,教師除了教導學生專門知識之外,在對於學生的心理上、生活上,甚至是社會關係上的幫助和教導,常常不是教師的專長。於是,學校中除了行政人員以及任課教師之外,仍然需要有心理工作者與社會工作者的配合和服務。

學校社會工作之實施範圍

學校社會工作者:學校社會工作者的工作與老師、管理員、學校顧問、學校心理學家、學校護理、父母的合作,並且學校社會工作者從所有這些的來源集成資訊提供給社會,情感,、關於行為和能適應作用的支持來對孩子,兒童的家庭和學校。

School Social Worker:School Social Workers work with teachers, administrators, counselors, psychologists, nurses and parents to integrate information from all of these sources with the student's overall social, emotional, behavioral, and adaptive functioning at school.

http://www.doe.state.in.us/sservices/socwork.htm

考斯汀(Costin, lela B.)和米雷斯(Meares, Paulla Allen)認為學校社會工作者負有七大任務:

1.運用領導與決策來促進學生的福利。

2.對於學生問題的評量和診斷。

3.跟教師與家長解釋學生問題的內在原因。

4.提供給學生與家長諮商的服務。

5.開發與運用社區的資源。

6.加強學校-家庭-社區這三方面的關係。

7.一般行政與文書上的工作。

以實務的本質來說,主要的重點有下列三項:

1.要注意有問題的學生,尋求問題發生原因,並且需要加以矯治。

2.應顧及全體的學生,並且清楚的瞭解學校教學的目標,然後注意改善學習環境,以提高所有學生的學習動機,並且可以達成教育的效果。

3.居於學校行政決策的地位,設計一些方案並且帶動學生服務方面的工作。(呂民璿)

學校社會工作之角色

學校社會工作的角色:(陳月娥,民82)

1.與校長和學校行政人員的關係:校長負有解決校內學生困難的責任,而學校社會工作者也可以提供給校長一些的諮詢服務,校長通常會授權給學校社會工作者,可以讓學校社會工作者視學生問題的性質而轉介個案至社區裡的服務機構。

2.與教師的關係:教師在對於學生時,是最具有影響力的人物,所以在學校社會工作者與教師之間,雙方們必須非常充分的互相合作,為了學生並且共同的找尋學生所遭遇到的困難,然後在擬定處遇的計劃。學校社會工作者也應與全體教師舉行定期性的會議,以能夠提供給教師有關學生或者是師生之間問題的諮商。

3.與學校其他工作人員的關係:學校社會工作者必須常常參與學校的訓導、教務、輔導、總務等處室人員所舉行的會議,然後收集並統整各方的知識與意見之後,並且提供有關確保學生在學校福祉的建議,可以作為各處室作業的參考。

4.與學生的關係:學校社會工作者要常常定期的約談學生,並且仔細的觀察學生在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學習或者是情緒方面的恐懼與焦慮,並且應事先給予預防性的處遇。對於已經呈現問題的學生,則是幫助學生能夠盡量的抒發內心的感受,瞭解學生困難的所在,並且幫助與及時的補救或者是修正問題。對於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而言,學校社會工作者特別要注意學生身心障礙的克服及生活上的調適,然後協助學生可以增進生活上的適應技巧。

5.與家長的關係:學校社會工作者在輔導兒童的時候,應該要視情況的需要而尋求學生家長的協助。學校社會工作者與學生家長應舉行定期性的個別會談,以觀察為父母者對於子女所遭遇到的困難的瞭解程度,以及所要運用的處置辦法。擔任家長團體和學校人士之間的溝通橋樑,並且促使家長和學校人士雙方都能夠肯切地體認應該負責的職責,並且付諸合宜的行動。

6.與教育行政當局的關係:對於所推行的學校方案,如果發現有不恰當或者不適用的地方,學校社會工作者應該將上述的情形與建議的事項轉報給教育行政當局,目的則是在促進學校的社會化功能。

7.與社區的關係:學校社會工作者必須向社區的居民清楚的解釋學校的方案,並且使社區與學校之間,能夠彼此的互通訊息,以建立相互合作的關係。督導社區裡的志願工作人員,並且培養助人的技巧以能夠供應學校社會工作上的人力需求。建立服務的網絡,並與社區的社會服務機構密切的配合。

現行學校社會工作之模式

1.傳統臨床個案治療模式:它是以發生情緒方面上或是在社會適應困難上的學生為工作的對象,並且為學生本人與學生的家人提供了個案的服務。

2.社會改革模式:為了改革媒體以能促使學校調整功能,然後防治學生們遭到來自學校的困擾。服務對象擴及到全校的師生,學校社會工作者必須要具有組織行為方面的知識外,更應該要具備有高度的談判能力。通常這類型的工作方式很難單獨的應用在學校中,就算有用到的時候,必須事先的進行直接服務,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研究和判斷後,才能夠付諸實行。

3.社區學校模式:社區學校模式主要是針對經濟與文化匱乏的學校,目的則是在於能夠幫助社區的居民,然後社區居民對於學校方案的瞭解和支持,尤其是家長們。學校社會工作者設立了一系列的方案,能夠讓學生們減除匱乏的境遇,然後防治他們由於匱乏而所引起的失功能。學校社會工作者應必須具備協調與倡導的能力。學校社會工作者一般都認為此種工作的模式很難實施,因為學校方面的行政人員容易覺得他們受到了侵犯,而不容易的達成溝通。

4.社會互動模式:學校社會工作者扮演的是媒介的角色,並且還涉入各種的社會體系(諸如學校、家庭、社區、教師以及學生),連結了這些不同的體系,發揮了它的影響力,並且採取解決問題的途徑,以能夠達成任務。

以上各項的模式既不適宜單獨的使用,也不可以一成不變的操作,因此,必須應視情境、特殊需要與資源這三方面而定,必須衡量服務所提供的方式與管道是否能不能配合教師、社區資源和其他工作員。(呂民璿)

文獻

1.林勝義(民88)。社會工作概論。台北:五南

2.林宗泰(民80)。社會工作概論。台中:駿業

3.陳月娥(民82)。社會工作概論。台中:會計

4.李增祿(民78)。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

5.http://www.doe.state.in.us/sservices/socwor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