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式療育服務——以台中縣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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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式療育服務是針對尚無社區療育中心或無法到中心接受服務的特殊幼兒家庭,安排資深教保老師至學童家中提供家長教養特殊幼兒之方法或照護技巧,並連結與應用居家環境及社區資源之生態評量與教學。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創立初期,服務對象大多是中、輕度身心障礙者,接著開始推展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服務的年齡層也邁向0~6歲發展遲緩兒童及65歲以上高齡者。在0~6歲發展遲緩兒童方面,伊甸在全省不同縣市所提供的服務包括︰通報轉介服務、個案管理服務、療育服務、認養補助及親職講座等內容。

3 什麼是在宅式療育服務,以及機構簡介,在首句介紹就可.
問題的答案真的很淺,是不是問了不對的人?
費用到底是免費還是收費,收多少?

﹙老師,我們的成績要平分,謝謝!﹚

4 品質還可以,但內容太少
注意錯別字:「各」管中心
「到宅服務的費用是由縣市政府全額補助,而在機構內接受早療的服務則需另行付費」,真的?
那為什麼大家不都用在宅的?還不用出門咧

(因為到宅服務有一定的資格規定,例如:低收入戶,他有一些評估標準)

早期療育

  • 服務對象:

針對0~6歲身心障礙的幼兒所設立的一種及早發現及早診斷、治療的醫療服務。

  • 服務項目:

包含動作、語言、認知、社會及情緒、生活自理能力發展遲緩。

  • 服務內容:

機構會對他們進行個別化及多元化的教學,並可協助父母與幼兒良好的互動,促進關係的建立,在此時期,極為重視家長的參與及家庭的效能,若家長能夠提供豐富的學習環境,將可刺激子女的潛能發揮,發展健全人格,使其未來能夠在生活上有自理能力或獨自生活的能力。尤其是0~3歲為更為早療重要的關鍵期,因為幼兒在其發展階段有極大的可塑性,若幼兒能夠越早接受早期療育,則往後的發展也會越好,越容易快速的跟上正常孩童的腳步。(曹纯瓊等作 民95)

在宅式療育

  • 接案過程:

是由醫療、學校‧‧‧等單位發現疑似遲緩或身心障礙的幼兒,通知縣市政府,然後縣市政府則會委託通報中心,最後通報中心則會依電訪方式詢問是否需要協助早療,再依個案的家庭經濟等各方面狀況做需求評估,如果案家在經濟及社會資源等各方面都是有能力的,通報中心則會以電訪方式持續追蹤調查,但若案家能力不足,中心的社工人員則會將個案交給早療的各管中心,其中伊甸的早療中心將會依個案的需求及能力來評斷他們所需要的服務方式。「到宅式療育服務」是伊甸基金會早期療育的其中一個服務項目,它是針對六歲入小學前具有重大傷殘、罕見疾病、缺乏交通能力以及自主能力,或是主要照顧者能力較低(ex.隔代教養)的幼兒作為照護對象,經機構及醫院評估,確定無法到機構接受早期療育者,就會提供到宅式療育服務。

  • 前評量:

在此服務進行前,會由專業團隊(語言、認知、物理及職能等等的治療師)及家長共同討論擬定個別教育計畫方案(IEP)。首先社工員會和家長協商療育的時間,依個案需求派遣特教員或治療師前往案家進行以二十次為一期的服務,一次的服務時間為ㄧ小時(約每週一次),協商後,社工員將個案的資料彙整交由特教員或治療師,並依個案的種類(語言、動作遲緩等),安排一系列的療育課程。

  • 服務過程:

第一次的到宅服務,社工員會和特教員一起前往案家做課程規劃與協助,在規劃課程的過程裡,如果個案需要特殊的治療,如需特別加強其精細動作時,便會搭配專業領域之治療師一起進行服務,後來的課程則由特教員獨自前往,不過若個案有特殊的需要,則特教員會與治療師共同前往,並在每次的治療後填寫紀錄表。在課程進行時,治療師或特教員會要求家長一同學習如何照顧或教導自己的孩子,讓家長平時就可在家自行教導幼兒並從過程中增加彼此的互動,以增進親子關係,特教員和治療師在安排課程時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規劃及執行課程,如發現個案有需要課程以外的協助或資源時,社工員會連結各種社區的資源(如鄉里圖書館、活動中心等)來協助案主課程的進行。

以下舉例3項實務課程︰

  1. 我會喝水這個活動最主要是要訓練孩童的“精細動作”、“認知”和“社會概念”。其實做的方法是:教師會先握著孩童的手,反覆並多次的教導他「喝水」的整個完整動作(拿起杯子→就口喝水→吞嚥→將杯子放回),經過多次的教導和練習,教師會試著慢慢的放手讓孩童自己獨立去完成這個動作。其評量的標準為:孩童能自己拿著杯子並喝到水而且不會溢出太多,喝完水還可以自己把水杯安穩的放回桌上。如果以上的動作孩童都做的很好,則可以提高難度,例如:本來是“以杯就口”,就可以改成“以口就杯”,或是拉長嘴巴與杯子放置位子的長度。
  2. 我會穿衣服這個活動最主要是要訓練孩童的“精細動作”和“認知”。其實做的方法是:剛開始教師會先以問題方式啟發孩童學習「為什麼要穿衣服?如果不穿衣服會怎麼樣?」,接著請孩童分享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並教導他們衣服上的顏色,最後才由教師試範並教導孩童“如何穿衣服”、“扣釦子”與“拉拉鍊”。其評量的標準為:孩童能正確的說出衣服上的顏色,能自己穿上套頭上衣、有釦子的衣服和有拉鍊的外套還有鬆緊帶的褲子。
  3. 玩球這個活動最主要是要訓練孩童的“大動作”。其實做的方法是:(此遊戲會以較輕的球類作為教材,例如:海灘球。)教師會先以自己做為示範,例如把球往上空拋然後自己接住,再請孩童跟著模仿,此動作會讓孩童練習數次,直到達成一定的穩定性後再增加難度,接著教師再示範把球丟進一定範圍的籃子裡,然後也是請孩童模仿,最後教師會和孩童進行相互傳球的活動,讓孩童更能增進手眼協調。其評量的標準為:孩童能以兩隻手握住球,並進行“往上空拋然後自己接住球”、“把球準確的投進籃子裡”還有“相互傳球並接球”等動作。
  • 結案:

服務的過程以一期為目標,一期結束後即會以IEP做總結性評量來評斷是否可中止服務然後結案,如果服務目標尚未達成者,則可依狀況再申請持續下一期的服務,通常每個個案皆有固定的治療師及特教員,除特殊原因以外,如︰特教員或治療師離職,如此一來,他們才能清楚個案的進度及狀況。此外,當遇到無法處理的個案時﹝如:家長對此服務採取保留或拒絕的態度﹞,社工員則會聯絡專業團隊來做討論,並依實際的情況與個案的需求調整服務內容,或進行治療師、機構的轉換。

  • 追蹤及轉介:

此服務的結案指標是以IEP所擬定的目標是否達成為主,若達成者,將會停止此服務,並在半年內以電話詢訪方式陸續追蹤,但若案主年齡超過六歲,社工員則會把個案轉介到「生涯轉銜中心」或「政府的義務教育體系」來進行處遇。*補充:

  1. 早期療育的特教員必須具有耐心及愛心,並經由政府機關核可修滿時數拿到“早療教保人員”或“身心障礙者初階教保證書”才可任職,而特教人員也會利用假日參加自發性或機構所安排的研習活動來增進自己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2. 到宅服務的費用是由縣市政府全額補助,而在機構內接受早療的服務則需另行付費,但兩者的服務內容皆相同。

參訪大綱

  • 哪些兒童需要接受“到宅式服務”?
  • 到宅式療育服務接案的流程?
  • 到宅服務人力如何分配?是以團體行動還是個人行動?
  • 特教員去在宅服務之前需要做那些準備工作?
  • 教導發展遲鍰兒的父母著重於哪些“照護技巧”?
  • 會安排哪些課程上課或治療?是否會對於視障、聽障、語言障礙、、等許多個別差異的個案而特別做課程上規劃?有的話,請問是哪些課程?
  • 到宅療育服務運用的資源連結有哪些?那運用的社區資源又有哪些呢?是否有和鄰近的醫院或機構合作?
  • 到宅式療育服務是多久一次?那一趟的課程是實施多久?特教員是否會定期記錄幼兒的學習狀況?多久一次?
  • 個案結案的指標?是機構中既定的指標,還是由專業醫療團隊來評估?
  • 是否有安排結案追蹤?若有追蹤,為期多久?
  • 到什麼階段需停止此服務?若超出早療的年齡範圍,但仍需要資源協助者,該如何處理?機構仍會對此對象保持追蹤嗎?
  • 特教員對於一直沒有進步的幼兒,付出與回饋不成正比,該如何調適、紓解壓力?
  • 是否有遇過無法處理的個案?該如何處理或轉介?
  • 到宅服務與到中心接受服務,內容有何差別?
  • 此項服務的費用來源是自費還是政府補助呢?費用上的負擔相同嗎?
  • 社工員及特教員處理在宅的工作分配?
  • “特教員”須具備的背景及資格為何?是需具備幼保、特教還是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嗎?
  • 特教員是否有參加研習或在職訓練?

參考文獻

  •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 曹纯瓊等作﹙民95﹚。早期療育,台北市︰華騰文化發行。
  • 傅秀媚著(民86)。特殊幼兒教材教法,台北市︰五南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