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社區化支持性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者即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是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圍:
一、視覺障礙者。
二、聽覺機能障礙者。
三、平衡機能障礙者。
四、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五、肢體障礙者。
六、智能障礙者。
七、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八、顏面損傷者。
九、植物人。
十、失智症者。
十一、自閉症者。
十二、慢性精神病患者。
十三、多重障礙者。
十四、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十五、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
十六、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台中縣政府2005)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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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進入競爭性工作場所就業,不僅使身心帳礙者能賺取合理薪資及獲得工作福利,減少對津貼的依賴,變得更獨立;且能參與社會活動,建立友誼與支持網路(Wehmam&Revell,1998)。因此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社區就業更顯重要。
早年國內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型態一直缺乏具體規範,但受美國推動身心障礙者服務去 機構化(Deinstitionstion) 正常化(Norma;ization)及社區化(Community-based)之影響,先是經由民間機構小規模嘗試將身心障礙者以支持性就業理念,輔導安置於社區競爭性職業就業,接著有職訓委託規劃 『 社區化就業模式 』之舉,及至86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中,將此一理念與具體做法納入其中,甚至使國內身心障礙重建系統有其法規保障與具體規範。
摘字『 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模式一文 』(http://www.evta.gov.tw/balk/commser_1-02.htm)
社區化就業服務制度
何謂『支持性就業』:
所謂的『支持性就業』,是為了使不同障礙類別及程度之身心障愛者,可獲得適任就業,因此針對具有工作能力,但能力沒很好的人,提供個別化 、專業化的輔導,讓他們有能力進入職場獨力工作。
支持性就業的工作環境強調融合在工作環境中,讓身心障愛者與非身心障愛者在一起工作,藉由就業服務員的專業支持,如工作技巧訓、環境適應、職務再設計、交通等等等,使身心障愛者能獨立工作,並獲得全職或每週至少平均20小時的薪資,另外依產能、工時比照從事同等職務非身心障愛者,給相同的待遇和薪資。
支持性就業服務對象為哪些人:
年滿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有就業意願且有工作能力者。
支持性就業服務模式、方法、內容為哪些:
一、服務模式:
1 個別服務模式:由就服員以一對一的個別服務方式協助身心障礙者在一般性職場就業。
2 群組服務模式:就服員以同時協助一名身心障礙者在一般性職場就業。
二、服務方法:
1 運用社會個案工作、職業輔導評量及職務再設計專案方法,來辦理身心障礙者個別化、專業化就業服務,輔導就業。
2 運用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同僚團體督導、個案諮詢等專業督導、諮詢工作方法和技巧,加強強化就服員專業和功能,以提昇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的品質。
3 結合相關福利、就業、職訓等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和個案轉介及管理制度。
4 依據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之社區化就業服務理念與實物作業流程與工作表格使用手冊所訂流程提供服務,並且依定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和職業重建服務資訊管理系統,依實際情況填寫社區化就業服務表格,並作完整的個案服務紀錄。
三、服務內容:
1 發展職業重建服務計劃。
2 就業機會開發、工作環境分析、工作分析。
3 案主和工作分配的檢查核對
4 擬定個案就業服務計劃
5 依工作流程分析、職務分析、工作環境適應、職務再設計、生產效應提升及人際關係處理訓練和輔導的服務。
四、目前有哪些單位提供『支持性就業服務』?
目前有勞委會職訓局所屬各區就業服中心(站)及地方政府委託辦理的地方。如:國立桃園啟智學校,國立彰化啟智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伊甸基金會等.............195家,提供支持性就業服務。
五、流程表和要填寫表格:
連結表格:
社區化就業具體做法
- 如何從學校學習到社區就業
- 企業與社區化就業的結合
- 社區化就業的問題
身心障礙者社區服務未來實務發展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