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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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問題是指社會中多數人判定某種社會狀況會危害身心,不利於大眾,並違反社會規範的,並認為此種社會狀況,可經由多數人的努力,而加以改善的。
首句由條目標題開始。 既是楊老師說的,又何來瞿老師?其他人的定義沒有可參考的嗎?希望可以用自己的話說。
社會問題的特性
一、普遍性與複雜性
<一>普遍性-龍冠海認為:「社會問題可以說與人類社會並存的,除了烏托邦之外,古今中外的實際社會中沒有一個是沒有會問題的。只是問題有多有少之不同而已。」因此,「社會問題是人類的自然產物」任何會問題都有某程度或某種向度的「問題」存在。社會問題普遍存在。於古今中外的任何社會之中。
<二>特殊性-雖然任何社會都有社會問題,但其問題的,性質則可能各有不同,同屬於一種社會問題,而問題的實質與內涵則差異甚大。而其對策亦必然完全不同,此為社會問題之特殊性,而此種特殊性亦可能來自於其國家的政經制度,文化傳統及經濟結構之不同,足見社會問題的國家政經制度及文化傳統之關連性。
二、明顯性與潛在性
<一>明顯性-明顯性的社會問題只客觀事實已存在的社會情況,且已經被多數人判定其違反某些社會價值或不利於大眾生活,並引起社會上相當的共識或者普遍感到相當的威脅。
<二>潛在性-潛在性的社會問題指此一不利的社會情況雖然已經存在,但尚未被,社會上許多人,所體認或了解。
<三>由潛在到明顯的形成過程或發展的過程:
- 孕育與揭發的過程:問題已潛伏或存在,只有少數有識知識或對某方面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才能看得出來,並有勇氣予以揭發與批評。但此時常不為社會所接受,常引起反擊。
- 廣播與爭議的問題:引起許多人士或行業的爭議與辯解,又經過大眾傳播不段的發掘與宣傳,逐漸為多數人判定不利於大眾而受確認是一種社會問題。
- 決策與行動的過程:社會上多數人的共識與要求,政府提出解決此一問題的社會政策與行動方案,希望以大眾的集體力量以解決或改善此一問題。
三、客觀性與主觀性
<一>客觀性-明顯的社會問題或已有各種事實現象存在於社會之中而為人所共見 之問題,如:社會上有眾多人士有能力、有意願工作而找不到工作機會之「失業問題」。
<二>主觀性-指社會上不同的團體文化或利益階層對於同一種社會之認定與看法的不同而言。如:離婚問題在家族主義盛行的社會中認為是一個社會問題,而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社會中則認為屬於個人問題。
四、時代性與地區性
<一>時代性-由於時代的推移與社會的變遷,許多原來不視為社會問題或不成為社會問題的,而今卻成為社會問題或古代視為嚴重的的社會問題而今已不認為是社會問題了。
<二>地區性-社會問題常因地區的地域因素與文化差異而有所不同,或同一問,而出現性質的不同。
五、複雜性與持續性
<一>複雜性-許多社會問題的形成常有「多種因素」或因果不分之現象。
<二>持續性-有些社會問題是古老的,歷經人類幾千年的研究與遏阻並未消失。
<徐震等合著.2005年.社會問題>
社會問題的形成過程
社會問題的理論觀點
社會問題的成因
社會問題的分類
社會問題的演化
參考文獻
- 瞿海源、張苙雲主編,西元2005年,<台灣會問題2005>,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 徐震、李明政、莊秀美,西元2005年,<社會問題>,台北,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詹火生等編著,民國81年,<當代社會變遷與問題>,台北,國立空中大學
- 楊國樞、葉啟政主編,西元1991年,<1991台灣的社會問題>,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 郭靜晃等箸,西元2000年,<社會問題與適應>,台北,揚智文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