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偏差行為"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229152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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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定義:青少年偏差行為在社會福利領域中,是指滿十二歲至未滿十八歲者發生不符合標準的現象,也就是指偏離常軌、標準、常態的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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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年11月16日 (四) 06:26 的修訂
定義:青少年偏差行為在社會福利領域中,是指滿十二歲至未滿十八歲者發生不符合標準的現象,也就是指偏離常軌、標準、常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