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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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igo, Bruce A,(1999)。Social justice/criminal justice,West/Wadsworth:Belmont,CA。 | *Arrigo, Bruce A,(1999)。Social justice/criminal justice,West/Wadsworth:Belmont,CA。 | ||
*林火旺,(1998)。羅爾斯正義論,臺灣書店:台北。 | *林火旺,(1998)。羅爾斯正義論,臺灣書店:台北。 | ||
+ | *Elizabeth A.Segal, Karen E. Gerdes, Sue Steiner著 王順民等譯,(2007)。社會工作概論,湯姆生:台北市。 |
於 2007年11月30日 (五) 14:10 的修訂
社會正義一詞,在不同時空有不同之意旨。一般而言,泛指平等、公正之統稱,包含了形式、程序和實質的正義。資源分配可以有差異,但人們「應得其所應得」、「在平等中獲得生存與尊嚴」。(蔡漢賢、李明政著,2004,P.3)
正義即公平
原初立場
正義原則
正義的制度
公民不服從
正義和善的一致性
批判社會正義
實踐社會正義的阻礙
參考文獻
- 蔡漢賢,李明政著,(2004)。社會福利新論,松慧:台北。
- 約翰.羅爾斯著 黃丘隆譯,(1990)。正義論,結構群:台北。
- Arrigo, Bruce A,(1999)。Social justice/criminal justice,West/Wadsworth:Belmont,CA。
- 林火旺,(1998)。羅爾斯正義論,臺灣書店:台北。
- Elizabeth A.Segal, Karen E. Gerdes, Sue Steiner著 王順民等譯,(2007)。社會工作概論,湯姆生: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