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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案記錄之定義== *內容和方式能夠協助機構和工作人員提供良好和正確的服務,已完成助人專業的服務目標。 *個案工作人員對其日常所服務之個案的會談及有關連絡事項,以文字記載方式記錄,並將之保存於特定之個案資料夾中。(Barker,1991:196;社會工作辭典,民81) ==貳、個案紀錄之目的== *社會工作辭典(民國81年)~ 1.連貫與提高對案主服務之成效 <br />2.為工作者連貫服務與提高服務技術 <br />3.教學與訓練工作之參考 <br />4.機構與行政責任之達成 *哈里絲(E.J.Harris)~ 1.做為個案處遇的依據 <br />2.轉介個案時之參考,藉以保障案主的權益 <br />3.良好的紀錄可以作為研究和教學之基礎 *凱葛麗(Kagle,1983:149)~ 1.服務數的計算 <br />2.督導 <br />3.同輩間的查閱(peer review) <br />4.工作員的自我評估 <br />5.專業間的溝通 <br />6.組織間的溝通 <br />7.專業的自我保護 <br />8.處遇(治療)的工具 <br />9.資料的保存與訂正 *威爾遜(Wilson,1982:3-5)~ 1.提供服務的證明 <br />2.持續服務工作 <br />3.服務品質的掌握 <br />4.組織工作員的思慮 <br />5.督導員的查閱 <br />6.專業間的溝通 <br />7.服務提供的適切性 <br />8.法律行動中的機構自衛工具 <br />9.治療工具 <br />10.教學工具 <br />11.評價與社會研究 ==參、個案記錄之種類== *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用以登載社會工作師與案主接觸過程及對問題發掘與處理資料 <br />-接案紀錄(含:個案來源ˋ個案之問題需求及內容ˋ處理建議及情形) <br />-訪視或會談紀錄 <br />-轉介紀錄(含:案主基本資料及其家庭概況ˋ案主主要問題ˋ社會工作師處理經過ˋ轉介理由及期待) <br />-結案紀錄 *漢彌頓(Hamiton)~ -敘述的形式 <br />-摘要的形式 ==肆、個案記錄的方式與原則== ==伍、會談過程中記錄之問題== ==陸、個案記錄之價值與重要性== *直接的價值:a.做為社會工作服務的資料 b.做為評估社會工作效果的依據 c.為保護案主所必須 *間接的價值:a.做為轉案、照會和個案討論的依據 b.做為督導的依據 c.做為機構評價服務功能及制定政策的參考 d.做為社會研究及社會計畫和教學的材料 *對於一個優秀的社工員來說,撰寫紀錄是助人專業技巧之一,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他們總在會談結束後,立即將重要內容記下,以免再接案會談、提供服務而累積太多內容,產生個案資料混淆不清的情況,影響整體服務。 *一個好的紀錄是基於良好的事實報導和良好的思慮;一個好的紀錄是社會工作良好服務的基本要素。(Kagle,1983,P149) *每個工作員平均約需花費10%~30%的時間在閱讀與書寫記錄上。(Briar,1966,Middleman&Goldbeg,1974,Fisher,1977:33) * ==柒、參考文獻== *黃維憲、曾華源、王慧君(民國88年10月初版十二刷)社會個案工作。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潘淑滿(民國89年初版)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心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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