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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國家為了保障國民經濟生活免於匱乏,所建立的社會安全政策, 運用各種組織及制度,來預防社會問題的產生,進而改善人民的 經濟安全及生活素質,也形成社會文化的既有規範。 江亮演(民79)社會安全制度,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社會安全制度-撰寫架構= ==社會安全制度沿革== 社會安全措施濫觴- * 「德國受到工業革命影響,因資本主義發展導致貧富差距拉大、勞資糾紛等社會問題嚴重,德國首相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為了解決勞資糾紛與失業兩大社會問題,於1881年請威爾皇帝宣布,政府有意實施勞勞工健康保險、勞工災害保險及老年及殘廢年金保險制度。於1883年創設強制勞工疾病保險、1884年又創勞工災害保險、1889年又創辦殘障、老年死亡保險,是世界上社會保險制度開端。」江亮演、洪德旋、林顯宗、孫碧霞編著(民89)社會福利與行政,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89,頁94 劃時代社會安全制度改革文獻- *「英國現代社會安全制度建立有極大貢獻,是1942年貝佛里奇(Beveridge)提出報告書。強調四項原則:(1)每個國民均需列為社會保險對象。(2)主要的謀生能力喪失之危險(疾病、失業、意外傷害、老年、守寡、產婦), 包括在一個單獨保險中。(3)採均等費率,即不管納費者之所得高低,一律繳同等費率。(4)採均等給付,使每個人有相等的權利。」此報告書也成為現代福利國家社會安全制度主要架構內涵。李增祿,(社會工作概論),四版,台北:巨流圖書有限公司,民93,頁26-27 ==社會安全制度範圍== ==臺灣社會安全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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