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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表示一系列操控行動實現明確方針的原則。有著行動取向和問題取向的意思。亦表示政府為了完成全民的心中理想福利而採取的行動。社會政策是置於“自然的”社會體系內的自行調節機制的組成部分。因為在社會體系內有一種趨於均衡和秩序的“自然”傾向。(謝徵孚,民58) 社會福利常被人譏諷為「免費午餐」,究其原因,實與社會人士對「社會政策」的理解有很大的關係。[http://hk.geocities.com/franklenchoi/commentary/breakthroughwelfarism.htm 蔡建誠]社會政策(social policy)的原意,為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改革。以德國最早提出並用在國家政策上。之後,英、美、法等國相繼使用社會政策一詞,其中以英國社會政策最具理論性、系統性與完整性。經由以立法及行政為手段,以提高國民生活,增進社會利益,促進經濟的繁榮與發展。社會政策是國家的基本政策,必須經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審查與處理才成為政策,其所關心的是由老至少既全體人民的終身福利與生活之安定,目的在於謀求經濟與社會的互相配合與均衡發展。(Michael Hill,2003) 社會政策可界定為解決問題的集體策略或滿足社會需要的集體深思的設計,故以社會福址為第一優先考量!它的內涵包就業安全、公共救助、社會保險、衛生保健、福利服務和住宅政策等。(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民93)以福利觀點來看,社會政策即為社會福利政策。 =='''就業安全政策'''== 我國訂定就業安全政策,目的在於增加國民就業機會、保障人民工作安全、提高國民所得與全體國民之健康,進而達成社會福址與公共安全,使我國朝向多角化之就業目標邁進。 *目前問題:勞動參與率維持在低水準、低度就業情形嚴重、就業服務工作不夠落實、失業問題、閒置人力資源再度運用問題、國民就業型態改變問題、基層勞動力短缺,外勞引進與管理問題。(陳月娥,1999) *解決方案: (1)強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組織,培養全國就業服務人員之專業制度。 (2)充實就業服務資料及設備之完善。 (3)定期獎勵服務人員以業績制輔導更多民眾。 (4)健全我國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網路連線作業。 (5)定期辦理職業訓練,加強對民眾宣導。 (6)編制適合國人使用之心理測驗之工具,並增加心理諮商師,替民眾解決找工作所產生的疑問。 (7)對已在職場就業之民眾,持續追縱民眾參與勞動之情形,與雇主保持聯繫。若勞工不適任現在工作,需要換工作, 應予以協助直至尋找到合適的工作為止。 (8)按時替企業主提供目前就業市場資料,替失業者爭取更多就業機會。 (9)定期辦理勞資座談會,替勞資雙方做最佳的溝通橋樑。 (10)衡量我國就業市場需要,在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下,引進外籍勞工以補勞動人力的不足。 == '''社會救助政策''' == [[社會救助]]政策目的是消滅[[貧窮]]!以現在社會經濟狀況而言,能維持生活的最低標準,也就能全家都溫飽,便能讓家人與自己滿足身心健康!而貧窮是社會上的不平等的象徵。有人一出世就必須和貧窮做朋友,還有家庭本身不完整,如存鄉村討生活更是大不易,鄉下本來就業機會很少,如果有也只是小公司,公司的制度遠不如大公司福利完善,所以才會造成「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現象。 *改善方法: 1.對低收入戶原有的協助:產婦與孩童的生育和教育補助金、房屋的租金補助與修理或借住、喪葬補助、其他必須的服務等。 2.放寬對低收入戶的補助:只有滿六十歲之老人、懷孕滿六個月之孕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多領取百分之二十至四十之補助金貼。 3.就業與創業服務:針對低收入戶者,可以不再靠政府失業金渡日,提供他們工作保障名額,減少失業人口。 4.醫療服務方面:符合低收入戶的人因為受傷或生病和生重病與受重傷,患者本身或他的家庭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以開立收入與醫療證明等,向戶籍地之主管機關申請這方面的補助。 5.急難救助的方式:必須符合家庭內無經濟能力支付喪葬費用,負責經濟的家人因為意外受傷、失業、失蹤、服兵役、入獄或其他原因,以至於家庭陷入困境。 6.災害補助方面:幫助災民善後,包括修繕房舍,提供食物與衣物與臨時收容所,對於因此受傷、死亡或失蹤者經濟協助。 7.遊民的安置:對於無家可歸的人,國家提供免費住所與餐飲和清潔服務。讓他們也能享受到社會的關心。 (葉至誠,民91) == '''社會保險政策''' == [[社會保險]]政策目的在於危險共同分擔與預防貧窮,乃大眾生活最基本的保障;與社會救助是相輔相成的關係。(陳月娥,1999) *缺點: 1.民眾反對調高保險費,致使國庫收支不平衡。 2.保險政策與辦理機制如多頭馬車,無法統一。 3.被保人與醫療業不遵守保險原則,造成國家社會保險收支持續負成長。 *改善方法: 1.提高保費,但須合理化。 2.實施老年年金制度,以因應老人化社會來臨。 3.在社會一片經濟不景氣當中,應詳細規劃並實施失業保險制度。 == '''福利服務政策''' == 社會福利即[[福利服務]],乃涉及一個社會或國家集體意識,其目的在於保障全民經濟安定,免於害怕,進而滿足人民生理、心理需求。體恤處於弱勢的人們,幫助他們健立圓滿的人生。支持各種家庭觀念結構,從事社會服務之社工人員所提供的商品是專業與關心,讓消費者即受協助者獲得最大利益(改善生活)。它的範圍包括:兒童、少年、婦女、勞工、農民、漁民、身心障礙者、老人、醫療福利服務等。(葉至誠;民91) *缺失: 1.人民權利不被重視。 2.各項輔助通報機制不完善。 3.專業輔導人員嚴重不足。 4.社會變遷大,造成家庭結構不全,影響成長中的孩童身心不健全。 5.法津與政策推動不落實。 6.醫療資源分配不均。 *改善方法: 1.對於有所需要的民眾政府有關單位應予以傾聽心聲,並在第一時間內伸出援手。 2.建立全國通報網絡,使民眾無論在何處都可享受到政府的協助。 3.舉辦專業人員之養成與進修課程。 4.在社區與學校等地設置專業輔導機構,幫助不幸家庭。 5.國家應在設置管理機構,對於各地方政府專責機關,實施獎懲制度,以提升社會救助服務。 6.對於偏遠地區應與當地醫療機構聯合為該區人民做完善服務。 == '''國民住宅政策''' == *我國因土地面積狹小,人口逐漸增多;相對的,住宅需求比例也增加不少,但在這寸土寸金的台灣,卻也因此演生不少問題。分別為: 1.房屋供需不平衡 2.房價只高不跌 3.住宅品質無規劃 4.住宅金融制度不全 5.對於低收入戶補助不夠,使其無法購得公有住宅 6.住宅資料不齊 7.貧富差距持續擴大 8.政府無配套措施 *解決方式: 1.政府興建國宅 2.政府貨款,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民自行買地,自行興建住宅 3.由人民向政府低利貨款購屋 4.政府採「區段徵收」方式,低價買進土地,興建適全中低收入戶居住之國宅,亦期望平衡只高不低的房價 5.改善住宅附近之環境品質 6.提供完整購屋資訊 7.獎勵鄉村設置工業區,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平衡貧富不平之困境 8.設置住宅管理專責機構 == '''結 論''' == 社會政策最終目標是消滅貧窮,但在我國社會福利制度遠比其他國家還要落後,因此要追上先進國家的腳步,必須付出更多努力。尤其歐洲國家最能作為表率。歐盟國的人民,可以悠閒地散步,不必為生活忙錄奔波!再者,經濟問題使全球包含先進國家就業人口減少,失業人口成長許多。亞倫.迪康(Alan Deacon)曾說過:「當上述現象愈來愈明顯時,領取福利津貼的人相對增加,然而他們卻將被視為懶惰的人。」見於此問題,經濟精英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對部分國家提出警告,日漸擴大的公共支出將會沖擊整社會。反過來說,當人道主義盛行,政治與經濟朝向正向發展,則社會政策將會得到絕佳結果。 == '''參 考 文 獻''' == 一、中文部分 *Michael Hill(2003). 瞭解社會政策.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 *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民93 *陳月娥(1999).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千華圖書事業有限公司 *謝徵孚(民58).社會政策與立法.國立空中大學 *葉至誠(民91).社會福利服務.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文獻: *A. Deacon, Journal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dministratioon, no. 12, 1978,p.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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